各学院、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的管理,提高社团活动的质量,促进社团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学生在社团活动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党〔2020〕1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学生社团年审一年两次,即是每学期末开展一次学生社团年审工作。此次社团年审是对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的学校各学生社团工作考核,年审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6月27日。
二、年审程序
(一)学生社团向社团管理部上交年审材料。
(二)在校团委具体指导下,社团管理部负责评议资料收集、评审、公布结果、存档等工作。
(三)年审结果确定后,有异议的学生社团3个工作日内向社团管理部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复议。复议期过后,社团管理部再次公布评议结果。
(四)社团管理部给予通过年审的学生社团纳新及开展相关活动的资格。
三、年审要求
(一)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各学生社团在上报材料时,要如实反映本社团的基本情况,如有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学生社团管理部在对社团进行年审时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真正反映学生社团的现状。
(二)注意总结,务实求效。社团年审工作是规范学生社团管理,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的有效方式和手段,各社团应以此为契机,找准定位,明确目标,并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四、年审结果运用
(一)团委及社团管理部将严格按照年审细则(附件1)对各学生社团上交材料进行审核,每个社团的基础分为60分,得分=基础分±加减分。
(二)得分在60分以上的社团通过年审;得分在60分以下30分以上的社团将实行为期三个月的整改,三个月后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得分低于30分以下的社团和不参加年审的社团将被撤销。
五、相关说明
(一)上报材料包括:
1.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社团年审表电子版(附件2);
2.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社团年报表电子版(附件3);
3.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社团活动清单电子版(附件4);
4.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社团年审评分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5);
5.社团本学期工作总结与下学期工作计划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6);
6.本年度第二学期社团所有活动通讯稿电子版;
7.本年度第二学期社团活动影像资料(没有可以不提交)、获奖记录(没有可以不提交)。
年审评分表(附件5)的评分需出示活动证明,并将名称标注对应项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即可。
活动证明需为本年度第二学期举办。
(二)上报材料按照细则安排顺序即可,请务必依照年审表排序上报,方便对各社团加分项进行统计。
(三)上报材料内容务必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实际情况书写。
(四)请各学生社团在6月27日18:00上交所有材料,纸质版交到社联办公室,电子档发到社联邮箱gdlgslbgs@163.com,邮件名称以“xx社团年审材料”命名。纸质版材料于6月27日16:00-18:00交到社联办公室(第一饭堂三楼)。逾期不交的社团将视为放弃参加年审。
(五)各学生社团负责人认真对待年审工作,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校团委老师及社团管理部负责人。
校团委:杨文龙:0760-89911501;
学生社团管理部:尹雯君:15814201728;
杨雪茹:15876423635;
黄昭凯:13510356848
附件:1.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社团年审细则
2.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社团年审表
3.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社团年报表
4.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活动清单
5.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社团年审评分表
6.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总结及计划
共青团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