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理工团函〔2021〕39号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 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09 点击数:

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党〔2020〕1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学生社团年审一年两次,即是每学期末开展一次学生社团年审工作。此次社团年审是对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以下简称:本学年秋季学期)的学校各学生社团工作考核,年审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12月14日。

二、年审程序

(一)学生社团做好年审有关资料整理,向指导老师及时汇报年审自评情况,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学生社团主动向业务指导单位汇报社团的工作情况。经业务指导单位核准同意后,学生社团向社团管理部上交年审材料。

(二)在校团委具体指导下,社团管理部负责评议资料收集、评审、公布结果、存档等工作。

(三)年审结果确定后,有异议的学生社团3个工作日内向社团管理部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复议。复议期过后,社团管理部再次公布评议结果。

(四)年审结果将提交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进行评议审核,评议审核结果提交学校党委核准后执行。

(五)通过年审的学生社团继续注册登记,社团管理部将对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出具提醒函,并监督学生社团进行为期3个月的整改。

三、年审要求

(一)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各学生社团在上报材料时,要如实反映本社团的基本情况,如有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学生社团管理部在对社团进行年审时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真正反映学生社团的现状。

(二)注意总结,务实求效。社团年审工作是规范学生社团管理,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的有效方式和手段,各社团应以此为契机,找准定位,明确目标,并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四、年审结果运用

(一)团委指导社团管理部严格按照年审细则(附件1)对各学生社团上交材料进行审核,每个社团的基础分为60分,得分=基础分±加减分。

(二)得分在60分以上的社团通过年审;得分在60分以下30分以上的社团将实行为期三个月的整改,三个月后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得分低于30分的社团和不参加年审的社团将被撤销。

五、相关说明

(一) 上报材料包括:

1.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社团年审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2);

2.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社团年报表电子版(附件3);

3.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社团活动清单电子版(附件4);

4.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社团年审评分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5);

5.社团本学期工作总结与下学期工作计划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6);

6.本学年秋季学期社团所有活动通讯稿电子版;

7.本学年秋季学期社团活动影像资料(没有可以不提交)、获奖记录(没有可以不提交)。

年审评分表(附件5)的评分需出示活动证明,并将名称标注对应项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即可。

活动证明需为本学年秋季学期举办。

  (二) 上报材料按照细则安排顺序即可,请务依照年审表排序上报,方便对各社团加分项进行统计。

(三)上报材料内容务必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实际情况书写。

(四)请各学生社团在12月14日18:00上交所有材料,纸质版交到社联办公室(第一饭堂三楼),电子档发到社联邮箱gdlgslbgs@163.com,邮件名称以“xx社团年审材料”命名。纸质版材料于12月14日17:00-18:00交到社联办公室。逾期不交的社团将视为放弃参加年审。

(五)各学生社团负责人认真对待年审工作,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校团委老师及社团管理部负责人。

  校团委:杨文龙0760-89911501

  学生社团管理部:高泽远17328901601

共青团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09日